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1年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凡要求转入我院和要求转出我院的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均应符合《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二)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三)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四)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五)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六)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三、法学院不限制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的转出申请;法学院根据法学专业的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经研究确定拟接收转入人数不超过13人。
四、凡申请转入法学院的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期间的必修课程不得有不及格,总平均绩点分不低于3.50。
五、法学院实行大类招生,本科设置一个法学专业。符合条件的2021级本科生转入至2021级法学专业,2020级本科生转入后下编至2021级法学专业。
六、2022年2月14日-2月16日,学生线上提交转专业申请。2022年2月17日-2月18日,转出学院线上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七、2022年2月19日-2月23日,我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将依据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进行面试,最终结合面试成绩、成绩绩点和课程成绩,综合考虑,择优遴选转入我院学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武汉大学法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