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敏同学(学号:2020201060143)因个人原因,于近日向学院提交了自愿放弃2022年秋季赴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短期交流学习资格的申请。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取消其推荐资格,同时补充推荐其他学生。经个人申请,院领导审核,全面考察申请人的专业、外语水平等综合素质,现决定补充推荐张佳铭同学(学号:2021206330007)2022年秋季赴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短期交流学习并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特此公示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