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为建设高素质国际化师资队伍,不断增强法学学科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水平,推动法学学科师资队伍国际化、高质量发展,助力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服务学院“双一流”建设,现面向全院开展“一流法学学科师资队伍国际化发展与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分为三个类别:
1、支持教师出国(境)访学、参加线上线下国际会议和学术活动;
2、主办国际会议、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
3、聘请外籍专家授课、合作科研,出版外文期刊论文、著作等;
项目拟立项不超过10个,经费额度不超过2万元/个,立项数量和资助类别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可适当调整。申请出国(境)访学、参加线下国际会议的或交流活动的,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资助来往国际旅费和相关费用。出国(境)访学生活费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额度资助,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在有一定的国际化建设基础上,可随时申报项目。
2、申报人填写《武汉大学法学院师资队伍国际化发展与建设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提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00009691@whu.edu.cn邮箱。
3、学院组织评审,确定立项,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管理。经费使用遵照学校说明执行,2022年立项项目的经费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全部使用完毕,所有立项项目的经费须在2023年11月30日前全部使用完毕。
4、项目完成后,负责人提交结项报告至学院党政办公室,学院负责对立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5、申报工作联系人:党政办公室冯老师,电话:68752839。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大学法学院师资队伍国际化发展与建设项目申报书、汇总表、结项报告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