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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报名)关于选派法学院学生2023年秋季赴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法学院交流学习的通知

日期: 2023-03-03      阅读:

 

根据我院与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法学院的交流协议,现拟推荐2名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于2023年秋季赴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法学院开展为期一学期的交流项目,并能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成功获批后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交流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需缴纳我校学杂费。学生本人需自己承担签证、住宿、旅费、书本、日用消费品、健康保险以及其他可能在交流期间发生的费用。

交换学生推选基本条件:1、申请时为全日制在读二年级法学硕士研究生,或在武汉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的一年级法学硕士研究生;2、学习成绩优良;3、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4、语言要求:最低英文水平标准:雅思6.5分(各单项分数不低于6.0分)或者托福90分;5、国际法专业学生优先推荐;6、本项目最终选派人员需在学习期间或课程结束后赴国际组织实习3个月以上(含);国际组织实习可由本人自行申请或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的推荐下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的遴选。

申请方式:请于2023310日前在线登录https://ws.whu.edu.cn/oir(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Microsoft Edge360极速浏览器),在随后打开的统一身份认证页面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平台,进入交流学习”—“院级交流项目页面,点击浏览交流项目,选择关于选派法学院学生2023年秋季赴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法学院交流学习的通知开始填报个人申请,完成后提交。并于3.10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法学院218房间盛老师处。申请人务必实时关注审核动态,如审核未能及时推进,申请人需提醒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