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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全日制在校生赴日本京都大学交流的通知

日期: 2011-09-14      阅读:

法学院:
根据我校与日本京都大学的交流协议,现推荐全日制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于2012年春季赴日本京都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 申请人条件:全日制在读大二、大三本科生或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目的明确;志愿者优先推荐。
2. 申请材料:中国公民因私护照;中英文对照成绩单原件一份、在读证明原件一份(均由教务部或研究生院出具)。
3. 名额:一名。
4. 教学语言:英语或日语。
5. 语言要求:在报名时必须出具英语语言成绩单(雅思6.0)或日语一级成绩单。
6. 时间:2012年春季(一学期)。
7. 费用:在日本京都大学学习期间免学费,学生需自理住宿费、生活费、健康医疗保险等。同时,学生必须交纳武汉大学的学费。
报名截至时间:2011年9月20日
法学院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