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与韩国高丽大学协议要求,法学院领导综合评审学生的申请材料,研究决定选送08级本科生杨丽、邓力合同学作为候选人入选韩国高丽大学交流学习项目,报送学校批准。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