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与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台湾东吴大学协议要求,法学院领导综合评审学生的申请材料,研究决定选送本科生魏垚坚同学作为候选人入选芬兰赫尔辛基大学交流学习项目,郑佩雯、褚倩云两位同学作为候选人入选台湾东吴大学交流学习项目,报送学校批准。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