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根据学校港澳台办与台湾东吴大学协议要求,在法学院本科生2-3年级学生中,选派2名学生作为候选人赴台湾东吴大学交流学习一个学期。
申请人条件:
全日制在读本科大二、大三学生级学生,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目的明确;志愿者优先推荐;
交流学习时间:2011年8月—2012年1月
要求:
名额:东吴大学2名(本科生)
东吴大学免学费,自己承担在台湾住宿和生活费用。
提供材料:个人申请书、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学院提供)在读证明、(学校教务部提供)
报名截至时间:4月15日过期不候。
联系人:王秀珈
法学院办公室
2011年4月1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