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根据我校与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的交流协议,现推荐全日制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于2011年秋季赴芬兰赫尔辛基交流学习。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 申请人条件:全日制在读大二、大三本科生;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目的明确;志愿者优先推荐。
2. 申请材料:个人申请书,个人简历,中国公民因私护照;中英文对照成绩单原件一份、在读证明原件一份(均由教务部或研究生院出具)。
3. 名额:1名。
4. 教学语言:英语。
5. 语言要求:能适应全英语教学环境;在报名时必须出具语言成绩单复印件(雅思6.0以上;托福ibt 79 以上)。
6. 时间:2011年8月至2012年1月(一学期)
7. 费用:在赫尔辛基大学学习期间免学费,学生需自理住宿费、生活费、健康医疗保险等;可申请奖学金。同时,学生必须交纳武汉大学的学费。
8. 报名截至时间:4月14日过期不候。
联系人:王秀珈
法学院办公室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