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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普通法精要》第三讲暨香港大律师讲座

日期: 2012-12-19      阅读:

根据《香港普通法精要》课程教学计划,定于12月22日(周六)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5点在法学院121教室安排第三讲,即关于香港司法复核与公民权保障的内容。由香港大律师潘熙先生(Mr. Hectar H. Pun)授课。
潘熙大律师于1995年获香港高等法院确认为香港执业大律师,现于张健利资深大律师行执业。潘先生1996年获颁英国志奋领奖学金,赴英国伦敦大学英皇学院修读法律系硕士课程。返港后曾于香港大律师公会内担任多项职务,包括执行委员会(2000年至2004年)、宪法及人权特别委员会成员(2000年至2007年)及内地事务特别委员会成员(2004年至今)。潘熙大律师同时受聘为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客席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客席讲师。
请正式选课的本科生于本周三(19日)下午5点之前到227办公室领取课前阅读资料。本周六按时上课签到,并在教室的指定区域就坐。
欢迎更多同学旁听。
由于课前阅读资料文件较大,附件中是大律师简介和课程预习资料的目录。

附件:
附件材料


本科办公室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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