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加强院内疫情防控,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全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工作责任
学院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组 长:孙德元 冯果
副组长:吴育生、谢雅维、胡伟
组 员:邓朝晖、胡斌、王浩、安丰雷、严玲、刘中旭、张琼、严倩、余奕
联络员:王浩
二、加强宣传预防
一是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预防措施,普及防控知识,加强对大楼公共场所的消毒,引导师生员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病能力和主动就医的意识。二是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及时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预测信息以及可能受到危害的预警信息,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三是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三、加强对疫情的实时监测与预防
及时上报接诊发热病人发热门诊数(例)、病毒性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数(例)。法学院大楼即日起关闭车库出入口,仅留大门供师生进出,寒假期间,凭工作证或学生证进入大楼。
四、加强密切接触者管理
一是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等措施,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和学校对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规范管理。二是强化值班备勤,根据学校要求,每日上报现有密切按触人员数量、接触数量及出境返回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人数。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0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