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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人才招聘公告

日期: 2024-06-21      阅读:

  武汉大学法学学科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1911年辛亥革命后改为湖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6年武昌中山大学成立,1928年改组成立国立武汉大学,法学院都是其中的重要院系,1979年恢复法学教育,1986年恢复法学院,经过四十多年的恢复重建与发展,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一方重镇。2017年和2021年武汉大学法学学科两次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在历次学科评估中名列前茅,第五轮学科评估获评法学A+学科;近年来在QS排名中名列稳居世界前100,在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中连续多年稳居中国大陆前三,成为最有影响力的法学院之一,为法学事业的振兴和繁荣作出了重大贡献,被誉为“珞珈山上的王牌军”。

  法学院已形成以人文社科资深教授、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国家教学名师为主的学术领军队伍和青年创新团队,现面向海内外招聘优秀学者加盟!

一、招聘学科领域

  法学相关学科,包括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诉讼法、经济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体育法、网络法、党内法规、监察法等。

二、岗位条件与基本待遇

岗位

基本条件

基本待遇

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杰出青年学者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应达到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获得者水准,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的学术成就,具有良好学术声誉与广泛学术影响,具有学术领军才能和重大项目策划组织能力,拟从事的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前景和发展潜力。

按照武汉大学相关聘用办法、结合受聘者具体情况,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安家费(或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完善的服务保障。特别优秀的可一事一议。



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青年学者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应达到国家级人才项目获得者水准,具有较大学术创新潜力和较强学术组织能力,已取得高水平标志性研究成果,学术水平居本学科国内同年龄段学者前列。

固定教职教授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在国内标杆学校或标杆学科取得相应层次固定职位,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或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相关学科急需紧缺的人才。达到国内相关一流学科副教授水平。

固定教职副教授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在国内标杆学校或标杆学科取得相应层次固定职位,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或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相关学科急需紧缺的人才。达到国内相关一流学科副教授水平。

特聘副研究员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申请者可适当放宽。一般应达到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当年晋升副教授层次的学术水平,具备与标杆学校/学科新进副教授或同层次人员竞争的实力与发展潜力。

聘期制讲师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0岁。一般应具备与标杆学校/学科新进讲师或同层次人员竞争的实力和发展潜力。

博士后 

包括弘毅博士后、普通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三年,或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较强的学术潜能,已初步选定研究团队或课题组,并与团队或课题组负责人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详见武汉大学博士后全球招募

https://mp.weixin.qq.com/

s/OcpHJtxaGg_wWazeXxlV7Q

三、申请方式

学院常年接受咨询和申请,并根据申请者的研究背景和条件推荐申报各类人才项目,全程提供专业化的服务。申请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engm_1104@whu.edu.cn,邮件主题请统一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

申请材料:

(1)个人简历:请列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已发表的学术成果,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荣誉奖励,联系方式等信息。

(2)证明材料:最高学历学位证明,代表性成果证明(已发表论文的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文及学术论著1部封皮及目录等)。

(3)专家推荐信。

(4)未来三年研究计划。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2839

电子邮箱:fengm_1104@wh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武汉大学法学院党政办公室

邮编:430072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