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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担当禁毒使命——“新时代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与司法学术研讨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

日期: 2020-12-07      阅读:


124日,恰逢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响应国家禁毒战略,提升毒品犯罪治理水平,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主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协办的“新时代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与司法学术研讨会”在法学院120报告厅隆重召开。本次会议聚焦新时代毒品犯罪刑事政策及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湖北省各级检察机关、洪山区人民法院、硚口区人民法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等单位的60余名专家学者参与本次学术研讨会。

(会议现场)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汉大学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主任何荣功教授主持开幕式,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马岩副庭长,国家禁毒办、公安部禁毒局政策法规处李晓处长以及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莫洪宪教授先后致辞。

马岩副庭长谈到,近年来我国禁毒形势持续向好,但仍有部分问题需要系统研究,深入探讨。希望武汉大学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密切关注实践问题,扎实研究,推动毒品犯罪防控法治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李晓处长认为,本次会议有利于增进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与国家禁毒委单位的协同合作关系,有助于分析当前毒品形势,推动禁毒策略研究的深入。莫洪宪教授表示,武汉大学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致力于服务国家禁毒战略,积极参与毒品犯罪对策研究,期待通过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双向互动,进一步取得丰硕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马岩副庭长,国家禁毒办、公安部禁毒局政策法规处李晓处长,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莫洪宪教授致辞)

本次会议共安排了4个发言单元,检察官们围绕发言主题,结合自身办案实践,分别就毒品犯罪刑事政策、司法认定疑难问题等方面展开精彩发言与热烈讨论。

在上午议程中,武汉大学法学院叶小琴副教授、陈金林副教授和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尹恒主任分别主持会议第一、二单元发言和自由讨论环节。各检察官就毒品犯罪中“代购”“以贩养吸”行为定性、物流运输毒品行为司法认定、同城运输毒品行为司法认定和相关法律文件解释方法等问题发表见解。

       

(武汉大学法学院叶小琴副教授主持会议第一单元)

        

(“毒品犯罪司法认定中的疑难问题”王志云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贩卖毒品案件中的几个争议问题” 何海军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毒品案件司法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熊玉桥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毒品犯罪案件法律适用的几个问题” 乔何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武汉大学法学院陈金林副教授主持会议第二单元)

         

(“代购毒品行为的司法认定” 徐小萌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毒品案件中代购行为的定性问题” 武衍明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代购毒品行为定性问题” 李煜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在阶段小结与自由讨论环节中,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方文军副庭长就法律规定的准确把握、司法实践争议的厘清发表观点。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王志云检察官、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肖玉华庭长也分别就贩卖毒品罪中的量刑标准和运输毒品罪中的运输行为的认定问题进行了交流。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尹恒主任主持会议自由讨论环节)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方文军副庭长发言;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肖玉华庭长发言)

下午议程期间,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余丰泳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李颖峰讲师和武汉大学法学院熊琦副教授分别主持第三、四单元及自由讨论环节。检察官们通过分享实践中的各类案例,从实体角度对毒品犯罪认定中的犯罪形态、共同犯罪、罪数、裁量等疑难问题进行列举,提出特情贴靠、控制下交付等侦查措施下如何进行犯罪形态判断,以及贩卖精神类药品行为中如何对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要件进行认定等问题;另外从程序角度对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取证中的常见违法行为进行梳理,讲述技侦证据在审查、质证等环节中的使用方法和技巧。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余丰泳主任主持会议第三单元)

        

(“毒品案件犯罪形态及共同犯罪问题” 甘雪君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在办案件举例及讨论办案难点” 贺悦婷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中的疑难问题研究” 陈奇 枝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取证常见违法情形综述” 柯达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毒品犯罪案件的量刑均衡问题” 张钘 恩施州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武汉大学法学院李颖峰讲师主持会议第四单元)     

        

(“关于未完成交付情况下贩卖毒品罪既遂认定问题” 侯锋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协助抓捕毒品上下线是否构成立功” 李小阳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关于持有毒品中“持有”的认定” 伍敏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蹭吸’行为定性分析研究” 吕颖莉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控制下交付的犯罪形态认定” 胡卫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浅析技侦证据在毒品犯罪案件中的使用” 桂超俊 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在随后的自由讨论环节,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龚文莉庭长同样以典型司法案例切入,阐述审判活动中对于毒品犯罪“代购”等行为的认定,解释了侦查措施中的犯意引诱问题。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实务课程兼职教授李少波老师分别从理论与实践、实体与程序、司法与治理三个维度深层剖析了毒品犯罪案件性质和应对策略。王志云检察官、何荣功教授也分别就有关问题进行补充发言。

(武汉大学法学院熊琦副教授主持会议自由讨论环节)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龚文莉庭长发言;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实务课程兼职教授李少波老师发言)

会议总结阶段,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赵慧主任担任主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刘克强主任表示,此次的会议研讨对象包含理论和程序问题,且都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疑难问题,借助此次研讨会契机,有益于阐明毒品犯罪实践中的争议问题,进一步提高一线人员办案能力。本次活动是一场法治盛会,对于检校互动、提升毒品犯罪治理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赵慧主任主持会议总结环节;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刘克强主任进行总结发言;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荣功教授进行总结发言)

何荣功教授从如何理解国家刑事政策和刑法中的例外情形、如何认识法治的根本目的以及怎样理解从严打击毒品犯罪三个角度对会议研讨内容进行整体解读。最后,何荣功教授对各位与会专家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期待今后进一步加强合作,深入学习交流。

(“新时代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与司法学术研讨会”与会人员合影)

    至此,“新时代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与司法学术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本次会议得到了武汉大学、武汉大学法学院及实务部门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在有关各方的帮助和支持下,期待今后理论界和实务界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凝结出更加丰硕的合作成果!

文字:黄清昱 刘天宏 唐逸伦 喻良青

图片:郑晓雯 田春雨 陈月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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