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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果院长一行赴广东签约七家实习基地

日期: 2021-10-29      阅读:

2021年10月27日至28日,院长冯果教授、副院长武亦文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张善斌教授、院党政办主任王浩、本科办公室主任刘慧和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琼一行6人赴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广东瀛真律师事务所、广东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共6家律师事务所及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商建立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及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宜,并分别举办了签约及挂牌仪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强化法学实践教育,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实现“做强一流法学专业,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的目标,我院与6家律所协商构建法学实践教育的合作模式,主要包括建立学生实习渠道、强化法学教育培训与业务交流两大部分内容。通过实习,同学们能够直接接触到办理各类案件、草拟法律文书等法律实务工作,强化法学素养;通过双方合作交流,能够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在解决业务问题的同时推动学术研究成果产出,并让同学们在讲座、模拟法庭等交流活动中收获更多前沿、实务知识。

此外,我院与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致力于强强联合,为推动破产法律制度研究发展、优化广东省营商环境贡献力量。战略合作协议涉及建设对策、创新研究、出版著作、举办论坛、人才培养等10大方面的合作,不仅着眼于破产立法、司法的完善研究问题,还注重建设高水平的破产管理人队伍,包括通过邀请专家通过开办讲座、担任法学院兼职教授或研究员等方式强化我院破产法治人才的培养,为我院学子提供了丰富的学习实践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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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朱征夫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本次我院赴广州与7家单位协商建立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及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正是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为广大学生提供了学以致用、成才就业的广阔平台,推动法学理论积累向社会法律实践能力转化,是创新优化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举措。此次签约将推动我院法学实践教育拓宽新视域、迈上新台阶,也将大大助力同学们朝着成为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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