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 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法学院召开研究生培养工作座谈会

日期: 2012-04-12      阅读:

为了贯彻落实《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建设方案(2012-2016)的通知》精神,2012年4月10日下午,法学院在209会议室召开了研究生培养工作座谈会。法学院各教研室主任和部分学科带头人、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座谈会,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处长文冠华,培养处处长夏义堃等也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法学院副院长康均心主持。
座谈会上,文冠华介绍了目前专业学位发展状况、专业学位硕士和博士点工作。强调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育应以研究型转变为实用型,增强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核心竞争力。专业学位要结合行业的需求,以职业为导向,加大案例教学。2012年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将以三个专业学位为试点,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项目的建设。夏义堃就科学学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做了详细讲解,强调培养方案要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要求科教结合,加入案例教学内容,优化课程体系,提高学生的应用和实践能力。同时还明确学生培养要以科学研究与创新能力为主导,带领学生进行课题研究、科研活动、实践活动、实习活动、公益活动和社会调查。培养学生在科学研究活动中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检索、查阅、运用文献的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术会议、国内外交流学习项目。
康均心希望各教研室主任和学科带头人进一步落实学校研究生院《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建设方案(2012-2016)》、《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关于调整研究生论文评阅、答辩酬金开支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专业的情况,认真做好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同时,就本学期的日常教学工作、研究生录取工作、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研究生创新奖、高水平博士生延期毕业资助等工作进行了布置。(王秀珈)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