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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团委再度荣获“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日期: 2012-05-03      阅读:

5月2日在人文馆隆重举行的“武汉大学2012年‘五四’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我院再度荣获“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成为今年获评的5个红旗团委之一,我院团委书记代茜荣获“优秀专职团干”称号,成为十个优秀专职团干之一。
据悉,本次评比共分为工作考核评级、考核优秀的基层单位申报、公开答辩、书记办公会评议等环节。在之前进行的工作考核评级中,我院团委评为14个“优秀基层团委”之一,代茜评为9个“优秀基层团委书记”之一,刘慧评为15个“优秀基层团委副书记”之一。我院也是唯一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同时被考核优秀的单位。
4月24日上午9时,2011—2012学年度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答辩活动在文理学部教五楼文化素质教育报告厅举行。在近3个小时的评比答辩中,14位分团委代表在7分钟内展示答辩材料并由评委针对答辩材料进行提问,我院团委副书记刘慧创意独特,以“法”的古体字入手,将它拆解为“水”“广”“与”“去”,并联系“法”的文学意义,展现出在团委建设中丰富的活动、创新的意识和勇于奉献的志愿者精神,作为最具特色的展示最终使得院团委脱颖而出。
在过去的一年里,法学院团委在院党委的领导下,以迎接建团九十周年为契机,以落实“十二五”规划为依托,深入践行我校“顶天立地”的发展战略和办学理念,努力探索“在内团结合作,在外服务社会”的发展道路,着力打造“让党放心,让青年满意”的团干队伍,不断深化组织建设、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三大战略任务,认真履行共青团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护青年的四项重要职责,在继承中发展,在开拓中前进,取得了新的突破和成绩。院团委坚持党建带团建、以点带面的培养方法,引导法苑学子形成了即志存高远又脚踏实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顶天”则科研成果可服务国家、“立地”则普法宣传能扎根湖北,法学院团员青年的科研水平、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都得到了显著的提升。院团委将再接再厉,进一步全面推进法学院共青团工作的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进一步动员和凝聚全院各级学生组织、社团学生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智慧和力量,团结带领全院共青团员,振奋精神,同心同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我院共青团工作发展事业贡献力量,争取新的进步!


(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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