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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1级新生开学典礼隆重举行

日期: 2011-09-09      阅读:

肖永平殷切寄语新学子:自理自主自觉



98上午和99上午,武汉大学法学院2011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开学典礼分别在院模拟法庭隆重举行。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李龙先生、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周叶中教授、法学院肖永平院长、康均心副院长、冯果副院长、WTO学院院长,国际法所副所长余敏友教授,杜建伟副院长,法学院党委谭小林副书记、黄丽副书记、环境法所副所长杜群教授、黄志雄教授、余立力副教授、杨巍老师、黄启辉老师等参加了开学典礼。


“经过了6月的艰辛和等待,7月的欢欣与鼓舞,8月的狂欢与憧憬,9月的离别和期待,终于来到了你们心仪的大学和专业。毫无疑问,这是你们精彩人生的重要转折期,能够与千里挑一的你们共同度过这个时期,是我们法学院的幸事,是我们全体教职工的幸事!正如孟子所言: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人生极乐也!”。院长肖永平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全文已另发html/2/focus/201109/08/657.html

他向新同学介绍了全体2011级新生的基本情况,还对新生在新学期如何更好地学习和成长,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谈了几点看法,并送给新同学六个字: 自理、自主、自觉——

首先是自理,当一个学生踏入校门,年满18岁以后,从法律上讲,就从一个限制行为能力人变成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就要学会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这也是学生父母老师的首要关注。

其次是自主,每一门课程的学习,必须是课堂与课外相结合;必须是教材与课外读物相结合;必须是知识与能力并重;不能满足于“学会”,更要达到“会学”的高度,具备自我更新乃至创新法学知识的能力。只有如此,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最后是自觉,只有拥有一颗自觉心,才能认识自己的所长,以及需要完善的地方。心灵自觉意味着真正理解了人生的意义和宝贵价值,思想自觉意味着真正以换位思考来审视现实问题,行动自觉意味着真正踏上了光明辉煌的成功之路。而当自觉成为习惯时,成功就近在咫尺!


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李龙先生首先向新同学的到来表示欢迎,接着对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发展现状、法学研究的现阶段情况、以及法学院老师对学生的培养方式等多方面分别作了介绍。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周叶中教授介绍了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和现状,同时对新生们提出建议,希望大家在以后的学习中合理利用时间,既重视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也重视增加自己的实践经验。

开学典礼上,2011级新生代表上台表达了能够就读武汉大学法学院的欣喜和自豪之情,法学院高年级学生代表上台代表法学院高年级学生向广大新同学提出了一些新的建议和要求。

法学院党委黄丽副书记和谭小林副书记分别在开幕式上向本科生和研究生新同学介绍法学院本科生工作和研究生工作的基本情况。指导大家尽快融入法学院大家庭。武汉大学法学院2011级新生开学典礼至此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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