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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剑锋教授做客法学院主讲“民事诉讼的基本问题”

日期: 2020-12-01      阅读:

2020年11月21日,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潘剑锋教授,应邀为我院师生主讲“民事诉讼的基本问题”。法学院冯果院长致辞,对潘院长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占善刚教授主持讲座,西南政法大学王杏飞教授、武汉大学刘学在教授应邀出席。

潘剑锋教授就民事诉讼的基本问题,从三个维度展开论述。第一个维度是民事诉讼的两条主线——诉权和审判权的配置、民事诉讼程序。诉权和审判权的配置,即服务于民事纠纷的解决的目的,诉讼活动主要是由当事人完成还是由法院完成。潘剑锋教授借用诉讼请求由谁提出、证据由谁提供、裁判由谁作出三个例子,生动讲述了诉讼活动需要当事人和法院协同完成,并对民事诉讼模式展开了细致的分析;民事诉讼程序设置考量的是在哪一诉讼阶段安排诉讼活动才更公正、更有效率。第二个维度是制度和程序的关系。潘剑锋教授以证人证言制度在不同法系的程序安排为例,详细讲授了民事诉讼制度和程序之间的关系,即制度决定程序,程序反映制度。第三个维度是程序和程序之间的关系。潘剑锋教授列举了我国民事诉讼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中在程序衔接方面存着的诸多问题,尤其提到再审的特殊性和独立性未得到充分体现。最后,潘教授就修改后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之证据规定发展趋势发表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在互动交流环节,针对同学们提出的民诉法在制度设置上如何与民法典融合、如何学好民诉法基础知识等问题,潘剑锋教授均作了细致入微的解答。

潘剑锋教授的授课结束后,占善刚教授从三个方面评价此次讲座:有高度、有深度、有广度。讲座持续两个小时,同学们纷纷表示聆听潘剑锋教授的讲座意犹未尽,讲座在经久不息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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