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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2011年度博士生学习报告会顺利举行

日期: 2011-11-30      阅读:

20111127武汉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2011年度博士研究生学习报告会暨学术研讨会在经济法教研室顺利举行。本次会议由武汉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宁立志教授召集,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邓社民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李强博士后、民商法学和经济法学专业知识产权与竞争法方向近20名博士研究生、经济法学专业和法律硕士专业(法学和非法学)近30名硕士研究生以及上海中医药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姚苗先生、中兴通讯法务部刘羽波先生、江西省九江市国资委刘闻先生、《法制日报》记者刘志月先生等参加了本次会议。

上午9时,本次博士生学习报告会正式拉开帷幕。会议由李强博士后主持,他首先向与会的各位同学介绍了参加本次会议的各位老师、嘉宾和往届博士研究生,新入学的11级博士研究生也分别作了自我介绍。之后,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宁立志教授在报告会上致辞。他代表武汉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向参加会议的老师和同学们表示热烈欢迎,对专程从外地赶来的参会嘉宾表示衷心感谢。作为学习报告会的发起人,宁教授希望通过报告会的形式检查在读博士研究生近一年或进校以来的学习和研究情况,增强师生之间以及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研究生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交流,敦促各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活动。宁教授还通报了知识产权与竞争法方向学科建设的进展情况:继2009年学校设立知识产权法研究所、2010年成功注册“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网(www.whuipr.com)之后,2011年又成功申请并获批设立知识产权法博士点。

随后,会议进入了主题发言阶段,分为上午、下午两个单元进行。由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专业知识产权与竞争法方向的14名博士研究生汇报近期的研究情况、学习体会并与在座各位嘉宾和同学们进行互动。整个主题发言阶段时间紧凑,内容丰富,气氛热烈。各位报告人的发言也各具特色,主要表现为:一、发言选题新颖独特。09级博士生徐升权和王华分别以《商业标识权论》、《商标可视性的局限及其突破》为题,分析了商业标识权利和可视性商标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二、研究对象多针对现实的理论或实务问题。08级博士生霍洪涛、10级博士生邬跃、刘毅和11级博士生王博、李晓鸿结合实务工作对私募基金监管、“避风港”规则、企业名称权和商业秘密、行政垄断等现实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三、研究视野开阔。10级博士生宋攀峰、11级博士生周围分别从宏观视角对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冲突与适用发表了自己的意见,10级博士生于连超则从产品角度对竞争行为进行了微观视域的竞争法考察。四、研究角度多元。11级博士生李国庆以《著名商标制度立法研究》为题,从立法的角度分析了我国著名商标制度的缺陷并对著名商标法律制度的建立提出了具体的构想,11级博士生张迎春则从司法的角度,对知识产权审判模式进行了比较研究,并结合各国知识产权审判模式的差异为我国知识产权审判模式的选择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五、研究方法的交叉与融合。11级博士生王少南在阐述市场支配地位滥用的不确定性问题时就将经济学知识引入到法学研究之中,11级博士生张宇庆则谈到她在研究方法上的心得,提出将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研究方法与知识产权法、环境法和竞争法等部门法知识进行横向或纵向的糅合与对接。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每位报告人主题发言之后,都有多位与会者参与互动,不时形成思想碰撞和交锋,邓社民老师针对“避风港”规则问题所做的即兴点评、李安安博士生和袁康同学针对资本市场竞争与监管话题的学术回应、宋攀峰博士生与多位发言人的犀利对话、硕士研究生杨世宇针对商标可视性话题所做的颇具学术价值的质疑性提问等,更是一次又一次地将报告会的气氛推向高潮。

主题发言阶段结束后,宁立志教授做了总结性发言。宁教授充分肯定了各年级博士研究生在过去一年中或进校以来所取得的成绩与收获。同时他也提出了几点希望:第一,进一步加强基础理论的研究和重大现实问题的关注;第二,不断加强学术表达能力的训练,并进一步加深学术研究的深度;第三,要注意多学科知识的积累,特别是知识产权法和竞争法的研究要加强多学科的交叉和融合。宁教授还指出,学习报告会能为各年级研究生的交流和切磋搭建良好的学术平台,也有利于研究生能力的培养与锻炼,今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坚持每学年举行一到两次。

最后,主持人李强博士后宣布本次博士生学习报告会圆满结束。

(由周围、汤方玮、范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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