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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性别与法”课程教学研讨会暨新书发布会简报

日期: 2012-07-02      阅读:

2012年6月24日,武汉大学法学院“性别与法”课程教学研讨会暨新书发布会在武汉市丰颐大酒店召开。来自武汉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妇女与性别研究中心的教师,以及来自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昌区人民法院等单位的法律实务工作者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扬州大学法学院李秀华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李傲教授共同主持。
会议首先由武汉大学妇女与性别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罗萍教授致开幕词。罗教授介绍了武汉大学在开设与性别相关课程的情况,肯定了武大在“性别与法”课程方面所取得的的工作成绩,强调指出针对“性别与法”的研究不仅要关注理论知识的介绍,更要注重与实践的结合。武大李傲教授介绍了《性别与法》一书的写作背景,作为第一本将性别融入法学教育的教材,该书具有开拓性,它的意义首先在于填补空白,其次在于成为批判的靶子与提高的基础,希望这本教材可以促使性别研究进入法学教育的主流。该书一定程度上体现出目前国内法学教育领域在性别与法研究中的成果,同时,仍存在提高的空间。
参会代表全面讨论了“性别与法”课程在高校中的教学情况,认为现阶段该课程的推进仍然存在障碍,部分源于各个高校之间的差异,如语言类高校,理工类高校与综合性高校之间的侧重点有所区别;部分源于课程本身,如开课对象、教学方法、课程定位等尚未明确。在教学安排上,部分高校借助双语教学、全英教学、通识课或交叉学科创新课程等方式开展该课程;在教学方法上,通过案例分析、热点讨论、社会现象分析等多种渠道丰富教学内容,如援用网络上流行的“高富帅”、“白富美”等讨论,使课程更具时代感和吸引力。通过充分交流,与会教师一致认为该课程意义重大,促进 “性别与法”的教学途径包括:针对教师进行培训;通过建立网络,达到资源共享;扩大社会影响力,通过各种渠道获得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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