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讣 告

日期: 2022-07-13      阅读:

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陈汉光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227121725分在武汉逝世,享年91岁。

陈汉光,归国华侨;193271日生于泰国暖武里府,1944年在该府泰文小学毕业,19472月回国求学,1957年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研究生班,后分配到中南政法干部学校当教员。“文革”期间当过中学教师。1981年调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任教,至1993年退休。之后,被返聘至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继续从事环境保护法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期间,陈先生曾任武汉大学(第一分部)侨联组织负责人、湖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三、四届常务委员会委员。

陈汉光先生是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创所元老之一,为武汉大学以及全国环境法学科的创立和发展、特别是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创建和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先生曾担任研究会第二、三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第五届理事会顾问,一直关心、支持环境法学界各类学术活动;2012年入选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首届“作出突出贡献的老环境法学家”。

陈汉光先生先后培养了35名硕士生,多次参加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的立法活动。他担任副主编并主要负责的《环境保护法教程》于1983年出版,是我国第一部环境保护法的国家级教材,也是我国迄今为止销量最多、使用范围最广的环境法学教材,历经八次精心修订和再版,堪称法学经典。先生还参编了《环境法基础》、《环境法学》(第一版)等国家环境保护系统岗位培训、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统编教材;出版了《环境保护法中的行政处罚》《公害民事纠纷的行政处理》等专著;参编了《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修订本)、《行政处罚实务手册》和《政法辞书》等工具书中的环境保护法学词条。陈汉光先生还曾长期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学督导,对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青年教师的培养倾注了大量心血。

陈汉光先生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几十年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淡泊名利、温良恭谦。先生的逝世是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以及我国环境法学界的重大损失。我们全体师生将秉承先生精神,以先生为榜样,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繁荣发展我国环境法学事业而继续努力奋斗。

陈汉光先生千古!

遵照陈汉光先生本人遗愿及家属意愿,丧事一切从简,不接收唁电和花圈,谨此讣闻。

 

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202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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