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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10年教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0-08-10      阅读:

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即将申报,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学校此次受理的项目含2个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27个国家公派访问学者项目、1个国家公派专项出国项目(中加学者交流项目)和12个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申报工作将于7月份另行布置。项目具体内容参见《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附件1)。

二、选派类别及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研究:3-12个月。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第一线,业绩突出,身心健康。
2.重点推荐 “985工程”建设项目、“211工程”建设项目、国家级重点学科及创新团队人员。
3. 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申请访问学者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应在博士毕业3年以内。
4.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且回国工作未满五年人员不得申请。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个别项目对申请人条件有特殊要求,请参见《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中的具体说明。

四、申请人外语条件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为外语条件合格。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2.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个别项目对申请人外语条件有特殊要求,请参见《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中的具体说明。

五、提交材料说明
1.《武汉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一式二份,单位、学校各留存一份,申请人回国后依据该申请表进行考核。
2. 按照《关于准备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用)》(附件3)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并按照材料清单顺序用曲别针别好,不要装订。
3.单位或个人将被推荐人的单位推荐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WHURSB@yahoo.cn,邮件主题请注明被推荐人的姓名和单位。
个别项目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除准备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具体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六、申报时间
留学基金委自2010年2月20日开始受理申请材料,届时将开通网上申报系统(网址:apply.csc.edu.cn)。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申报,并于2010年3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校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七、有关说明
1.留学基金委将于2010年1月起提高奖学金资助标准。
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学校将于7月份集中组织申报。根据留学基金委最新要求,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必须同时提供外语条件合格证明和国外邀请信。请各单位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提前告知并提醒相关教师做好外语和联络准备。
3.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金阳,联系电话:68756336。

特此通知

附件:1.《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2.《武汉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3.《关于准备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用)》


武汉大学人事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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