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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政领导职责分工

日期: 2018-01-09      阅读:

党委书记 孙德元

与院长一道主持学院全面工作;全面负责学院党务工作。

院 长 冯果

与党委书记一道主持学院全面工作;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

党委副书记 谢雅维

分管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稳定、招生就业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与分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共同做好研究生招生、教学管理等日常工作;分管学院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统战工作、工会和离退休职工等工作;完成书记、院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副书记 黄丽

分管本科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稳定、招生就业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与分管本科生教学的副院长共同做好本科生招生、教学管理等日常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保密工作、校友工作、计生工作、宣传与思想教育工作等工作;完成书记、院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院长 秦天宝

分管学院人事管理工作,完成院长、书记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院长 何荣功

分管本科生招生、教学等日常管理;会同分管本科生工作的副书记做好本科生的安全稳定及思想教育工作,完成院长、书记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院长 祝捷

分管研究生招生、教学及学科建设等工作;会同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做好研究生的安全稳定及思想教育工作,完成院长、书记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院长 黄志雄

分管外事交流及学院科研管理工作,完成院长、书记安排的其他工作。

副院长 吴育生

分管学院行政工作、财务工作、外联、学院图书馆及资料室建设、继续教育、高级培训及档案、全院消防及安全等工作,完成院长、书记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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