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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本科生2020年春季赴台湾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日期: 2019-10-09      阅读:


根据我院与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学生交换协议,我院将选派2名本科生于2020年春季赴台湾大学法律学院交流学习一学期。

交流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需缴纳我校学杂费,对方学校将免除其学杂费、申请费、学分费。学生本人需承担食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保险费以及其它个人消费。

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尽可能在对方学校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相同(相近)的课程;我校承认学生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和取得的学分,并可冲抵相应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交换学生推选基本条件:1、派出时为二、三年级全日制正规本科生;2、学习成绩优良;3、党员优先,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请有意去台湾大学交流的学生于2019年10月12日前登录http://ws.whu.edu.cn/在港澳台管理系统-交流项目-学院自主项目内在线提交申请并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至法学院218武老师处报名,逾期不候。

1、《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在线提交申请后直接打印)2、成绩单、绩点和在读证明(均由本科生院出具)3、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