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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我院学生2020年秋季赴荷兰伊拉斯谟大学法学院(鹿特丹)交流学习的通知

日期: 2020-03-11      阅读:

根据我院与荷兰伊拉斯谟大学法学院(鹿特丹)的交流协议,现拟推荐2名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于2020年秋季赴荷兰伊拉斯谟大学法学院(鹿特丹)开展为期一学期的交流项目,并能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交流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需缴纳我校学杂费。学生本人需自己承担签证、住宿、旅费、书本、日用消费品、健康保险以及其他可能在交流期间发生的费用。

交换学生推选基本条件:1、申请时为全日制在读二年级法学硕士研究生;2、学习成绩优良;3、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4、有强烈意愿申请/赴国际组织实习的国际法专业学生优先推荐;5、语言要求:最低英文水平标准:雅思6.5分或者托福95分;

申请方式:请于2020年3月25日前登录 http://ws.whu.edu.cn/在外事管理系统-交流项目-学院自主项目内在线提交申请并上传中英文对照成绩单、中英文在读证明、国际有效的语言成绩单等(以上材料电子版即可,待正式开学后补齐所有纸质材料)。

*温馨提醒:鉴于疫情发展和防控形势对未来出国(境)交流学习影响的不确定性,存在录取后由于疫情防控出入境受限的可能,请申请学生知悉以上情况,提前做好学业规划。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